济南市森林公安局钢城区分局
2019-03-02 09:38:41
济南市森林公安局钢城区分局文件
济南市森林公安局钢城区分局
日常工作管理制度
一、积极宣传、贯彻、实施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做好林区治安基础防范工作,制止违法犯罪活动,提高发现和打击违法犯罪的能力,保障林区群众合法权益。
二、按照国家法律规定,依法查处辖区内各类森林和野生动物案件,维护林区生产和生活秩序。
三、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掌握了解辖区内治安状况,制定林区治安综合治理措施。
四、加强与林区群众联系,发动群众保护森林资源,实行群防群治,做到措施得力,任务明确,真正发挥作用。
五、建立山情、林情、社情档案,摸清林区热点、难点问题及重点人口的底数,建护林治安信息员,掌握林区动态及时准确。
六、加强森林防火宣传,切实保护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依法查处各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
七、坚持依法办案、依法行政,密切警民关系,接受群众监督,当好领导参谋,树立森林公安良好的形象。
八、热情接待来访群众,落实各项便民、利民措施,积极为群众排优解难,对待群众的问题要认真处理,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交待。
九、认真进行案件数字统计和材料总结上报工作,并积极完成公、检、法和上级公安机关部署的工作任务。
十、完成领导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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