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公安局钢城区分局
2018-09-05 16:14:09
8月27日,城子坡派出所依法将盗窃违法行为人吴某来(男, 49岁,艾山街道办事处沈家崖村胜利巷9号)抓获。
8月24日10时38分,城子坡派出所接110指令:报警人称包被盗。民警迅速出警了解到:系刘某红在钢城区北城子坡社区“前进市场”赶集时,被人将电动车座子下的黑色手提包偷走,内有一部OPPO A57手机、100余元现金等物品,损失价值700余元。了解情况后,民警立即调取市场内监控进行分析排查,并走访市场管理人员及市场摊主,经多方工作后,最终将目标锁定,于2月27日早上成功将犯罪嫌疑人吴某来抓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决定给予吴某来行政拘留十日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