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公安局钢城区分局
2018-08-31 15:10:23
近日,汶源派出所成功调解两起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殴打他人案,及时消除了双方矛盾,有力维护了辖区的和谐稳定。
案件一:2018年7月3日7时许,在汶源街道办事处上历山后村村委门口,董某某(女,58岁)与刘某某(女、64岁,两人均为上历山后村人)因在菜园内种树发生争执,董某某用镰刀柄将刘菊华右臂打伤(鉴定为轻微伤),后刘某某用锄头将董及英右小臂打伤(鉴定未达轻微伤)。案发后,考虑到涉事双方年龄均较大且是同村邻居,倘若不妥善处置,极易种下矛盾积怨。本着“冤家宜解不宜结”的原则,民警多次联系村委,为双方调和矛盾。过多番努力,最终双方于8月29日达成调解协议:董某某赔偿刘某某医疗费用5000元,刘某某将菜园内争议杨树清除。
案件二:2018年8月15日18时50分许,在汶源街道办刘家庄居住的苏某某(男,19岁,),骑自行车压了刘某某(男,60岁,刘家庄人)刚修的水泥路面,刘某某要求苏某某赔偿损失,两人因此发生争执,苏某某将刘某某左面部打伤。案发后,经过民警的批评教育,涉事男子认识到了自己一时冲动犯下的错误,愿意向受伤老人道歉并赔偿损失。双方于 8月28日达成调解协议:苏某某赔偿刘某某医疗费用8000元,刘某某不再追究苏某某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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