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庄卫生院参与文明创建活动的工作缩影
根据区卫计局监督所的要求,以创建文明城市为契机,我院全体监督员和协管员于2018年7月10日-7月30日、8月12-9月14日分两个阶段,对我辖区内的“四小单位”和“医疗机构”进行了集中拉网整治活动。
其中对“四小单位”的主要整治内容具体为:
理发店:
(1)店内有张贴明显的公示牌(卫生许可证、健康证、监督意见书)。
(2)店内必须配有消毒桶、消毒剂、消毒柜并有明显标志,有防蚊蝇措施。
(3)店内必须有皮肤病人专用工具盒。
(4)消毒记录要完整,有禁烟标志。
(5)洗发剂、烫染剂有检验合格证书。
(6)卫生(室内卫生、室外门前卫生)。
生活美容:
(1)店内有张贴明显的公示牌(卫生许可证、健康证、监督意见书)。
(2)店内必须配有消毒桶、消毒剂、消毒柜并有明显标志,有防蚊蝇措施。
(3)消毒记录要完整,有禁烟标志。
(4)所有化妆品要有生产厂家资质和产品合格检验报告证书。
(5)卫生。
旅馆:
(1)店内有张贴明显的公示牌(卫生许可证、健康证、监督意见书)。
(2)有独立的消毒间,消毒间内有消毒剂、消毒桶、消毒柜。
(3)有独立的布草间,消毒记录要完整。
(4)每个房间都有禁烟标志。
(5)卫生。
洗浴:
(1)店内有张贴明显的公示牌(卫生许可证、健康证、监督意见书)。
(2)有独立的消毒间,消毒间内有消毒剂、消毒桶、消毒柜。
(3)有一次性物品的使用记录。
(4)消毒记录要完整。
(5)皮肤病人禁止入内。
(6)卫生。
为了进一步提高四小单位各业主对此次整治活动的认知和配合,对“四小单位”整治前,我院卫生监督分所给所有业主写了一封信,使此次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并圆满完成的同时,也体现了我院监督所对工作的用心、尽职尽责和对各业主的负责。
根据区卫计局制定的第二阶段,建城区以外的医疗机构整治安排,我院于8月13号正式展开了医疗机构的整治行动,用了为期5天的时间(8月13日-8月17日)。此次行动是区卫计局监督所与地级监督分所联合执法的形式,整治范围为我辖区内的5所诊所(中医)和33家村卫生室及不法游医。
在整治行动启动之前,我院监督所制定了详细的整治行动行程,使工作顺利的完成。
联合执法 惩治非法行医
通过参与这次整治行动,有效的提高了我辖区内公共场所行业的卫生水平,更好的确保了广大群众的公共场所卫生安全,同时为创建文明城市打造平安、卫生整洁、和谐的人居环境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颜庄中心卫生院
2018年9月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