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森林公安局钢城区分局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济南市森林公安局钢城区分局>创建信息

2019年度市级文明单位创建计划

  2019-01-28 15:59:14

 为确保市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有条不紊开展,做到创建活动有发展、有进步、有成效,逐步达到创建市级文明单位的要求,从而使分局形象得到提升,工作环境得到提高,促进森林公安更好更快发展,现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创建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以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系列重要论述,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深化理想信念教育和核心价值观教育,努力提升干部职工的文明素养,积极开展各项创建活动, 引导干部职工坚定“四个自信”,持续提升森林公安队伍的创新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目标任务

按照市级文明单位建设标准,深入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不断加强干部职工思想道德建设、业务能力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继承和发扬优秀传统文化,大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活动和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开展好职工文体活动、志愿者服务活动、社会帮扶公益活动和机关共青妇群团活动,全面提升森林公安队伍的文明素质和职业素养,培育机关精神文明新风尚,全面推动本单位的精神文明建设。

三、创建重点

1、加强队伍的思想教育。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习近平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宣传以新发展理念引领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的生动实践和全面深化改革的进展成效,引导干部职工更加坚定“四个自信”。抓好经常性的思想教育,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引导干部职工增强“四个意识”,做到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党的领导核心地位,确保干部队伍政治上的坚定和思想上的统一。

2、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决定》和《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结合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公民道德建设实践活动。突出抓好道德行为规范教育,提高干部职工思想道德觉悟,培育爱岗敬业精神,增强勤业精业意识;大力弘扬讲文明、树新气活动,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和侵蚀。积极倡导道德实践,广泛开展“我们的节日”、“中国梦”等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干部职工主动参与“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的推荐、学习宣传活动,积极倡导做文明人、说文明话,行文明事。

3、精心组织志愿服务活动。动员干部职工积极参加“志愿服务者”组织,根据任务制定志愿服务活动方案,动员党员干部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和开展扶贫帮困活动。

4、深入开展“文明传播”活动。利用省市文明单位网站及时公布文明创建的活动内容、信息。充分利用微信群,QQ群等大力宣传文明人、文明事,多渠道宣传核心价值观24字内容,大力倡导“八不”行为规范和“向陋习说不,为文明点赞”公益宣传。加强网络文明传播,弘扬社会正能量,抵止不良风气,确保常态化传播文明之风、礼义之风、廉洁之风。设立党员干部示范岗,真正让党员干部身份亮起来,先进形象树起来,全面展示单位文明形象和文明风采。

5、不断提升服务水平。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大力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精神,加大庸懒散拖治理力度,进一步转变中心作风,提振干事创业的精气神。落实首问负责、服务承诺、限时办结三项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水平,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要创新管理服务理念,转变服务保障方式,既要参与“政务”,又要管好“事务”,既要当好“管理者”,又要做好“勤务员”,努力推动森林公安发展。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方方面面,要充分调动和发挥各方面的工作积极性,形成统一领导,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保证创建目标落到实处。分局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领导干部为成员的市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指挥中心,具体负责组织领导,制定规划,完善制度,健全机制。

2、加强工作,提高实效。加强文明单位建设日常工作和基础工作,进一步完善和规范资料、档案的管理,做到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成立由分局各科室工作人员组成的工作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各项创建活动,落实创建工作。此外,分局全体干部职工都要积极参与精神文明建设,积极支持和配合各项活动开展,认真完成承担的创建活动任务,形成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创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