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公安局钢城区分局
2018-10-12 11:22:17
2018年9月3日,经分局法制大队审核,分局裁决,西冶派出所将殴打他人的行为人董某乾依法行政拘留七日,并处罚款二百元。9月27日,西冶派出所将董某乾送济南市拘留所执行拘留。
2018年6月8日下午2时许,在洪沟社区鑫升印务门口,谷某奎正在切割铁管制作广告牌时,将正在睡觉的董乱醒,后董从家中出来,驾驶其轿车行驶到谷友奎跟前,两人为此发生口角,后董拾起地上一根方铁管,对谷某奎进行殴打。2018年7月4日,经分局刑事科学技术室鉴定,谷某奎的损伤综合评定为轻微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