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公安局钢城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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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局党委组织开展集中学习活动

  2018-12-20 16:40:00

            12月17日上午,分局党委组织开展集中学习活动。分局党委书记、局长吕卫东主持学习,分局在家党委成员参加。

会上,专题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交流了学习心得。吕卫东同志指出,党支部是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组织的最小单元,《条例》的制定和实施,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警向基层延伸的重要举措,对规范支部建设提供了重要遵循,对加强党的组织体系建设,推进党支部建设的标准化、规范化,提升党支部的组织力、凝聚力,强化党支部的政治功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吕卫东同志强调,全体党员要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既要积极参与单位组织的集体学习,又要抓好自学;既要抓好《条例》等政治理论的学习,又要抓好业务知识的学习;既要把学习与实践结合起来,又要把学习与作风建设结合起来,进一步强化作风建设,推动全局作风建设持续向好。

吕卫东同志要求,一是党委成员要带头学习,积极参加所属各党支部的学习活动,做好学习的表率。二是各党支部要组织好学习,要增强学习的灵活性,运用党员干部喜闻乐见的方式,强化学习效果。三是提高党支部建设的标准化、规范化。要按照《条例》规定,梳理工作任务,规范工作流程,健全工作档案,不断提高党支部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把党支部建设成为服务群众的桥梁、警民联系的纽带、攻坚克难的堡垒,促进各项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