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9-10 14:23:41
9月7日,分局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集中学习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分局党委书记、局长吕卫东主持会议,在家党委成员及各室所队长参加会议。
学习会上,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并针对具体条款开展探讨与交流。吕卫东同志结合“五个专项治理”和省厅有关通报精神,深入分析了当前分局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尤其是党员干部在贯彻落实党纪党规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具体表现、原因及教训。对全体党员民警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提出要求,一是要奉公守法、廉洁自律。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廉洁从警,从我做起”的意识,常修为政之德、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做到对组织、对自己、对家庭负责“三个负责”和珍惜身份、职业、组织“三个珍惜”。二是要正风肃纪、提升素养。不断强化自身修养,在是是非非面前擦亮自己的眼睛,廉洁自律,认真过好“权力使用”关、“人情交往”关、“自我约束”关,带头做遵纪守法的模范,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三是要善于学习、开拓创新。只有加强学习,才能与时俱进,跟上时代前进的步伐,掌握工作的主动权。要树立终身学习理念,以学习推动工作,以工作促进学习,善于不断地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创新力。
吕卫东同志最后强调:一是要深化认识,打牢思想基础。新修订的《条例》是规范全体党员干部的重要基础性党内法规,对于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和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管党治党水平和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们一定要站在战略全局的高度,以坚决的态度,有力的措施,扎实的工作抓好落实。二是要求真务实,发挥表率作用。关键是党员领导干部,要从思想上和行动上自觉严格要求自己,增强党性观念,强化执行意识,在学习、生活、工作中要以身作则、模范带头。三是要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各单位要结合实际,以“五个专项治理”为积契机,在学习《条例》的基础上,认真摸排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存在的问题,狠抓问题整改,树立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