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公安局钢城区分局
2018-08-31 15:08:45
9月11日上午,诈骗被害人栾某美将一面写有“立警为公 人民卫士”的锦旗送至城子坡派出所,对民警为其追回损失表示感谢。
2017年7月19日,栾某美报警称被人诈骗。经查:2017年7月17日,栾某美通过网上购买不锈钢圆钢材料,在给对方(户名天津鲁亿丰钢铁销售有限公司,账号60310102000****204)汇款11971元后,对方未发货,且失去了联系。
接到报案后,民警立即对相关账户进行紧急止付并冻结受害人资金,后通过省厅反诈中心、市局反诈中心协助,到省级银行为受害人办理资金相关手续,最终被害人被骗现金被退还。